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,落实“抓前端治未病”理念的重要抓手,也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履职、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。近日,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在审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时,发现交警部门出具的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有误,及时向其制发司法建议,得到其积极反馈,实现了法治效果、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。
在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,卫东区法院发现交警部门出具的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存在主体认定错误,将事故车辆所有人认定成驾驶人即肇事者。为维护司法公正,该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,向交警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,指出存在的问题,建议其在交通事故发生后,根据现场勘验、检查、调查情况以及相关检验、鉴定结论,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、事故成因及当事人的责任划分进行实质审查,并出具严格规范的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。
交警部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,积极整改,向法院回复已重新作出正确的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,将原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予以撤销,并对事故责任主体进行行政处罚。“法院的建议专业、中肯,帮助我们堵塞了工作漏洞。”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说。
对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的及时更正,是法院将个案审理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的缩影,体现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,实现了办理一案,规范一片的效果。
“没想到法院连事故认定书的问题都能帮我们解决!”该案当事人对法院的主动作为连连称赞。既坐堂问案定分止争,又俯身向前延伸服务,卫东区法院始终践行“如我在诉”理念,通过司法建议促成行政纠错,避免当事人因错误认定陷入漫长维权,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。
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该院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,持续深化司法与行政的协作机制,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高质量发展,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更多法院智慧。
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,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,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,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。
(责任编辑:)关键词: